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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创业场地补贴申请材料

更新时间:2022-10-26 20:58:30作者:未知

丹东创业场地补贴申请材料

  办理要件

  申请材料:

  申请人本人“就业创业证”(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创业场地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由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创业场地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丹东市创业场地补贴申请表”及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①申报。申请人到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递交申报资料。

  ②初审。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现场审查创业实体有关情况。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③复审。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汇总县(市)区人员名单,以函的形式送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相关人员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并依据其函复信息,认定相关人员是否满足首次自主创业条件。将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④拨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向属地财政局递交创业场地补贴审核意见及资金申请后,属地财政局履行发放手续。

本文标签: 服务机构  人才  初审  场地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