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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关于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陕西省计生办有关独生子女证的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26 01:26:26作者:佚名

商洛市关于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陕西省计生办有关独生子女证的政策)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本文标签: 独生子女  父母  原则  孩子  申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