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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失业保险变更登记(临汾市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2-10-25 11:12:43作者:佚名

临汾市失业保险变更登记(临汾市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一、参保单位在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单位名称;

  (二)住所或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四)单位类型;

  (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六)主管部门;

  (七)隶属关系;

  (八)开户银行帐号;

  (九)其他事项。

  二、申请变更登记单位应按规定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和资料:

  (一)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二)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三)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其他相关资料等。

  三、申请变更登记单位提交资料齐全后,方可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经专管员审核后,报征缴稽核科负责人及中心分管领导核准,并归入参保单位的登记档案。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内容需作变更的,要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本文标签: 社会保险  单位  变更登记  登记证  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