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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的材料

更新时间:2022-10-24 13:59:21作者:未知

 烟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的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