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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参保人员如何确定转移额

更新时间:2022-10-23 23:05:38作者:佚名

桐城参保人员如何确定转移额

  参保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其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额为: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累计额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转移。

  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参保人员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向接收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统筹基金。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本文标签: 基数  养老保险  工资  参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