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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养犬人动物免疫证明领取要求(郴州宠物领养中心)

更新时间:2022-10-22 18:58:23作者:未知

郴州养犬人动物免疫证明领取要求(郴州宠物领养中心)

  郴州养犬人动物免疫证明领取要求

  养犬人应当履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下列规定对犬只实施狂犬病疫苗接种,领取动物免疫证明:

  (一)幼犬自出生满三个月之日起十五日内;

  (二)已经免疫的犬只在免疫间隔期满前;

  (三)其他犬只,自养犬人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

  经过强制免疫的犬只方可上市交易。

  拓展信息:

  从外地携犬进入本市的,应当持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并遵守本市养犬管理规定。逗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实名养犬登记。

本文标签: 免疫  养犬  狂犬病  十五日  郴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