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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居住证办理流程(绍兴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22-10-19 15:48:42作者:佚名

绍兴居住证办理流程(绍兴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绍兴流动人口《浙江省居住证》申领发放流程

  1、申领

  符合居住地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受理窗口申领居住证。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专管员)在核验流动人口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或就业、就读证明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告知申领人(或其监护人)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见附件);登录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居住证管理模块,结合证明材料(并采录电子信息),补充完善居住登记信息,完成受理工作,向申领人出具回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无相片或不能获取相片的,要按照居民身份证照片相关标准采集流动人口人像信息,以满足证件制作需要。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审核、审批

  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建立AB岗)对照居住证申领条件,登录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居住证管理模块进行审核,经县级公安机关或受委托、授权的单位业务负责人审批,自动生成制证数据。

  4、制证

  省公安厅居住证制作中心汇集居住证制证数据,加载居住证申领人基本身份信息、银行信息、其他应用信息后制作证件,并价拨各地。

  5、发放

  证件制作完成后,按受理窗口分包,由省公安厅居住证制作中心邮递至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再由各地公安机关派送至受理窗口发放。居住证受理、发放时间为15天;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5日内发放居住证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后续条件成熟后,可逐步探索快递服务,缩短发证周期。

  6、收回e居卡

  在发放居住证时,应当收回申领人所持的e居卡,数据清空后重新利用。若已丢失的,其本人要做出书面保证,留档备查。发放单位应确定专人接收,建立健全《浙江省居住证》及e居卡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

  7、工本费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因个人原因损坏、遗失而要求换领、补领的,应缴纳工本费;工本费具体标准由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持有效本子式居住证的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免费换领居住证。

本文标签: 居住证  流动人口  工本费  窗口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