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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材料

更新时间:2022-10-19 00:06:27作者:佚名

宿迁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邻宗地及本宗地签字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等);

  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备注:

  1、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从国土系统可获取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供。

本文标签: 界址  材料  调查表  不动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