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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医保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2-04-09 12:02:09作者:佚名

兰州医保缴费标准

  城镇职工:

  1、以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兰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3、缴费基数不得高于兰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注:低于60%的按兰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超过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

  城乡居民:

  2019年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将全部移交税务部门征收。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全市执行统一的缴费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全额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先缴费、后资助”的原则,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差额保障对象2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元。

本文标签: 兰州市  基数  对象  年度  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