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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更新时间:2022-10-18 09:16:02作者:未知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已走过一整个年度,相信不少人尤其是工薪族已切实感受到个税改革带来的实惠。
1.填报专项信息的三种方法
(1)广大纳税人通过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信息
(2)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客户端填报(各大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
(3)登录(江苏网址:https://its.jiangsu.chinatax.gov.cn/)
2.新的一年开启,个人是否需要再次填报新一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本月抓紧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
(2)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以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政策正式施行。
(3)工资薪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除了可减除每年60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以及“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外,还新增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共6项专项附加扣除内容。具体包括:
●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按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按每年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据实扣除,每年限额8万元;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 没有住房的纳税人在咱南通租房的,可按每月1100元标准定额扣除;
● 纳税人赡养60周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