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东莞路桥通行费(年票费)问题与解答

更新时间:2022-04-09 09:00:31作者:未知

东莞路桥通行费(年票费)问题与解答

  1、 什么是路桥通行费年票制?

  答: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是指为偿还修建道路、桥梁的贷款本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在本市交警部门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以下简称“本市籍机动车辆”),每年度一次性收取路桥通行费(年票费)的制度。

  2.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是什么单位?

  答: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是于2019年11月新成立的单位,适逢机构改革,将原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划入了本单位中。因此年票追缴工作职能由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负责。

  3、为什么有些欠费车主从未收到追缴短信,也不清楚在东莞登记注册车辆每年要缴纳路桥年票费?

  答:收费机构以前每年度开始征收年票费时,都会在全市各大媒体及收费所网站进行宣传,并通过车主在年票收费机构登记的手机号码群发手机短信,提醒车主及时缴费,逾期未缴的欠费车辆将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在取消年票制后,收费部门一直通过邮政向欠费车主派送法律文书,并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对法律文书进行公告送达,依法追缴年票欠费车辆。同时收费部门还不断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邮筒、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推送和短信催缴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醒车主补缴年票欠费。车主如从未收到追缴短信、需核实在年票收费机构或者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码是否与车主使用号码一致。

  4.年票不是取消了,为什么还在缴?

  答:根据东莞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我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车辆通行年票费,但2016年及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年票费仍需补缴。此次补缴欠费后,不再需要缴纳车辆通行年票费了。

  5、如何查询车辆的欠费情况,车主补缴车辆路桥年票费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在便民缴费方面,收费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车主可凭《机动车辆行驶证》,带银行卡到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原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地址:东莞市万江区107国道拔蛟窝路段东城路1号)或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各代收网点缴费。

  收费部门现已开通微信线上缴交年票费业务,如车主需核实年票欠费情况,可通过以下渠道自助查询及补缴:(一)关注东莞银行微信公众号,选择“莞银生活”——“生活服务”—— “路桥年票补缴”或直接回复“22”,然后根据提示进行查询及补缴(查询前请记录车辆识别代号后6位);(二)登录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dg.gov.cn/),进入“专题专栏”中的“市公路桥梁收费所”,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如不能通过微信缴费或涉及车辆已过户、迁出、被盗抢、注销等特殊情况,需带银行卡到市路桥收费所年票收费窗口进行缴费(地址:东莞市万江区107国道拔蛟窝路段东城路1号,导航: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对于路桥年票欠费查询、缴交等有疑问的,径向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769-22775591、22775592。

  6、车辆不在东莞使用,请问还需补交年票吗?

  根据《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对在本市交警部门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每年度一次性收取车辆通行费年票的费用。因此,即使车辆不在东莞使用,如果车辆仍在东莞市交警部门注册登记,仍需补缴2016年及之前年度的年票费。

  7.咨询电话打不通怎么办?

  答:目前,针对年票费的咨询量比较大,原有的咨询电话已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因此,收费部门已增设了三条咨询热线,目前四条热线均有专人负责,车主可拨打22775592、22775591、22775571、22775572,轮候时间可能较长,请耐心等候。

  8.拒不缴交年票对车主会有什么影响?

  答:拒不缴交年票的车主将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列入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名单,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和变卖财产,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值得一提的是,一旦被立案强制执行后,欠费车主将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名单”,并会留下不良记录,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也会受到影响,银行贷款受到限制。车主的一些日常消费行为也可能受影响,如银行账号被冻结,微信支付功能不能使用等。为避免造成个人负面影响,请广大欠费车主尽快补缴年票。

  9.收到法院短信通知补缴、法院裁定书或者执行书时应怎样处理?

  答:当欠费车主收到短信通知补缴,或者收到法院送达的裁定书,仍然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到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补缴欠费。当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书后,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将关闭缴费端口,欠费车主只能通过执行书上的联系方式或致电12368法院司法服务热线进行查询缴纳执行款及执行费。

本文标签: 年票  车主  欠费  东莞市  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