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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无房者申请要求

更新时间:2022-10-16 10:19:09作者:佚名

台山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无房者申请要求

  根据台山市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可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取得毕业证书次月起未满3年;

  (三)个人月均可支配收入3411元以下,其中申请市工业新城园区公租房的,个人月均可支配收入4100元以下。

  (四)在本市城镇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五)在本市工作满3个月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在本市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本文标签: 住房  台山市  用人单位  个月  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