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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2-10-16 10:05:16作者:佚名

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办事指南

  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办事指南

  办理范围及条件: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能提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企业:

  1.符合本市产业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且达到小型企业以上规模;

  2.有专设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能有效开展见习训练管理;

  3.企业和在职职工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严格遵守国家对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方面的有关规定;

  4.能持续提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且年度见习训练岗位不少于10个。

  见习基地当期接收见习人员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30%。

  办理材料

  (一)《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证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注: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程序:

  符合见习基地条件的,可向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在受理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rsj.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授予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材料受理、审核)

  地址: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11楼1112室

  电话:(0756)2125692

  (二)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材料受理)

  地址: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3楼9窗口

  电话:(0756)858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