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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新冠疫苗第二剂次接种通告 咸阳市秦都区接种新冠疫苗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15 15:06:59作者:未知

咸阳新冠疫苗第二剂次接种通告 咸阳市秦都区接种新冠疫苗通知

  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进行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按照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即日起至6月30日前,全市将重点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集中接种工作。为安全、有序、高效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原则上第二剂次接种需在第一剂次接种的接种点(接种单位)完成。在临时、流动接种点接种的,该接种点保留的可以继续到该点接种;原临时、流动接种点未保留的,第二剂次接种时出具第一剂次接种凭据(接种信息)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单位)接种。前期由单位组织接种的人员,继续由单位组织联系原接种点(接种单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二、我市前期第一剂次供应的新冠病毒疫苗共2类3种,其中:第一类为灭活新冠病毒疫苗,包括:国药集团北京生物灭活新冠病毒疫苗(含兰州生物分包装)、北京科兴中维灭活新冠病毒疫苗2种,全程接种均为2剂次,第二剂次与第一剂次间隔期为21至56天;第二类1种,为安徽智飞重组亚单位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3剂次,相邻2剂次之间的接种间隔期为28至56天。

  三、已接种过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需保存好相关接种凭据或接种信息,包括:接种凭证、疫苗种类、接种时间、接种单位等,便于查对第二剂次接种期限、接种点(接种单位)等。

  四、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原则上需与第一剂次接种疫苗的生产厂家相同。如遇疫苗无法保供等特殊情况,可采用相同类型(如:不同厂家生产的灭活类疫苗)疫苗完成接种。

  五、凡接种过北京生物(含兰州生物分包装)、科兴中维灭活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满21天者或接种过安徽智飞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满28天者,请及时到第一剂次接种点(接种单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后超过49天尚未接种第二剂次,请在56天内及时自行前往第一剂次接种点(接种单位)预约接种第二剂次。

  六、广大群众应自觉服从当地统一安排,前往接种点(接种单位)时,请带上身份证、手机,戴好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维护现场接种秩序。

  七、按照上级安排,7月1日起,恢复第一剂次和第二剂次的正常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的政策不变,望广大群众理解配合。

  八、为提高全市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率,更为了您和家人生命安全与健康,请大家相互告知与提醒,尽早完成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共筑人群免疫屏障,共享健康美好生活。

  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本文标签: 疫苗  病毒  单位  咸阳市  灭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