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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期限(东营市职工医保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13 17:16:18作者:未知

东营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期限(东营市职工医保政策)

  东营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期限如下: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2、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执行

  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费的2/3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本文标签: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  人员  困难  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