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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租房保障面积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2-10-13 16:20:04作者:未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租房保障面积是多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租房保障面积如下:

  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的,保障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家庭成员1人的,为建筑面积 30 平方米;

  (二)家庭成员2人的,为建筑面积 45 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3人及以上的,为建筑面积 6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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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租房保障对象: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统称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一)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东营区城镇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家庭,且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 15平方米的家庭。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东营区城镇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且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的家庭。

  (三)城镇中低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东营区城镇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00%、不低于 80%,且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 平方米的家庭。

  (四)新就业无房职工:指持有东营区城镇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00%,无自有住房,且毕业 5 年内稳定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五)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持有东营区居住证、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00%,无自有住房、稳定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本文标签: 东营  家庭  住房  城镇  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