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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办理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需提供舍资料)

更新时间:2022-10-12 13:50:09作者:佚名

泰安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办理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需提供舍资料)

  申请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备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成员全部为自然人的,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上述材料,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本文标签: 合作社  成员  农民  章程  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