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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居民大病保报销比例(泰安市大病医保)

更新时间:2022-10-12 06:39:48作者:佚名

泰安居民大病保报销比例(泰安市大病医保)

  一、普通居民

  1、起付标准

  10000元

  2、报销比例

  1)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2)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65%

  3)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4)30万元(含)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5%

  3、最高限额

  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二、贫困人口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贫困人口,实行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政策。

  1、起付标准

  5000元

  2、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每个档高出5-10个百分点)

  1)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65%

  2)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

  3)30万元(含)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5%

  3、最高限额

  原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调整为取消最高支付限额,上不封顶,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负担。

本文标签: 万元  比例为  限额  贫困人口  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