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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条件说明

更新时间:2022-04-08 03:01:29作者:佚名

南昌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条件说明

  职工偿还贷款的,以还款起始月为年度提取对应月,从还款起始月起,每连续还款满12个月为一个还款年度,每满一个还款年度可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办理时间为年度对应月当月。提前全部结清贷款本息的,可在结清贷款当月至年度对应月期间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符合还贷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可同时申请提取。按年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和。提前全部结清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年度对应月至结清时累计还款本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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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职工偿还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以下简称“公贷”)。

符合条件的所有提取人包含:产权人、产权人配偶。

本文标签: 本息  年度  配偶  贷款  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