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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个税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扣除期限

更新时间:2022-10-08 17:51:47作者:佚名

淄博个税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扣除期限

  淄博个税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扣除期限:

  1.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2.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温馨提示: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本文标签: 继续教育  学位  学历  专项  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