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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生创业资助申报指南(临沂市大学生创业补贴)

更新时间:2022-10-08 17:02:55作者:佚名

临沂大学生创业资助申报指南(临沂市大学生创业补贴)

  临沂大学生创业资助申请指南

  申报条件

  1)从事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2)大学生在临沂市创办企业,须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在临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临沂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待遇标准

  1)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在临沂创办企业,经评审可给予2-10万元资助;

  2)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并在所办企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大学生创业者,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符合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在临沂市范围内创办小微企业,创造岗位新招用人员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可按照申领补贴时创造的岗位数量,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申报材料

  1)临沂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和出资股东的身份、户籍、学历(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5)自然人投资情况证明;

  6)产品订单(销售)合同;

  7)就业人员花名册;

  8)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

  9)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章程等;

  10)专利证书和知识产权获得证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等其它材料。

  申报流程

  1、受理。市属企业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县区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所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2、初审。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对县区属大学生创业资助申报项目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实地考察并共同签署初审意见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对市属大学生创业资助申报项目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3、评审。对初审通过的申报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按创新能力、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经济和社会效益、商业模式、创业团队、税利等要素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4、公示。经评审通过的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发文。公示无异议的,经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拨款文件。

  6、拨付。根据拨款文件,由市财政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期拨付到县区财政局,首期支付70%,其余部分资金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并对首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

本文标签: 临沂市  社会保障局  初审  项目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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