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遵化丰汇热力供暖注水计划通知 遵化市丰汇热力
2024-10-06
更新时间:2022-10-07 09:58:09作者:佚名
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2021年7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9月15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7月15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
2.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申报项目的编剧、导演、音乐、舞美等主创人员应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创作人才为主,其中,外请主创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且主要演员不得从外省聘请,原则上使用本团演员;
4.项目申报主体应具有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
(二)由多家机构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机构或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三)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情况,且在该项目未通过艺术基金组织的结项验收前,其项目主体不能再申报新的该类型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