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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生育津贴医院现金结算材料

更新时间:2022-10-04 21:16:39作者:佚名

九江生育津贴医院现金结算材料

  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因故不能在医院即时结算,现金结算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需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生育服务卡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门诊发票、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

本文标签: 复印件  发票  参保  待遇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