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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离婚协议书起草要求

更新时间:2022-04-06 18:09:57作者:佚名

贵阳离婚协议书起草要求

  一、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四、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本文标签: 离婚协议书  内容  民政  协议  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