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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收养入户办理指南(派出所为收养儿童办理上户手续)

更新时间:2022-10-01 00:23:37作者:佚名

南阳收养入户办理指南(派出所为收养儿童办理上户手续)

  南阳收养入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二、办理流程

  1、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2、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3、收养人夫妻双方民族不同的,双方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如一方不能到场的,需签署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新生儿民族确认登记手续。

  三、办理相关要求

  1、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

  2、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登记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3、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户口在同一县(市、区)内,不再签发《准迁证》和《迁移证》,直接办理市(县)内移居手续。

  四、办理地点

  附:南阳市各区县派出所

  五、办结时限及费用

  25个工作日 ,不收费

本文标签: 收养人  户口  常住  申请人  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