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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22-09-30 23:15:01作者:未知

邓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如何领取?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部分:

  行政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只享受医疗费;

  企业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一)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按限额支付:

  (1)产前检查800元/例;

  (2)正常分娩:省级医院2200元/例、市级医院2000/例、邓州市级1800元/例;

  (3)剖宫产:省级医院4500元/例、市级医院4300/例、邓州市级4000元/例;

  (4)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

  (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

  妊娠满28周以上的享受90天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增加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流程

  业务咨询电话:0377-66050120

  一、生育津贴

  1、办理地点:湍北政务大厅二楼职工医保窗口

  2、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湍北政务大厅二楼职工医保窗口领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3、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身份证或社保卡;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民生育登记信息单原件及复印件;

  (3)病历复印件;

  4、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提供对公账户,直接打入单位账户。

  5、办结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计生手术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出院即时结算。

  如特殊原因到异地生育需提前到定点医院办理转诊登记手续。

  

本文标签: 津贴  医疗费  产假  邓州  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