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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毕业生生活补贴完成就业登记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2022-04-05 21:09:14作者:佚名

沈阳毕业生生活补贴完成就业登记如何认定?

  关于“完成就业登记”的认定:

  申请人毕业后或毕业学年(即毕业证书标注毕业日期的前一年)内在沈有就业登记记录

  其他条件要求:

  (一)毕业一年以内的本科或硕士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1.沈阳市户籍;

  2.毕业后首次在沈阳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完成就业登记;

  3.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4.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5.创业的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域内,注册时间在毕业之后,申请人为法人(经营者)。

  (二)毕业超过一年未超过两年的本科或硕士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1.沈阳市户籍并且为毕业后新落户沈阳市;

  2.毕业后首次在沈阳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完成就业登记;

  3.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4.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5.创业的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域内,注册时间在毕业之后,申请人为法人(经营者)。

  补贴标准:

  1、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

  2、硕士毕业生每月1200元

  3、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

  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