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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05 18:14:16作者:未知

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缴存比例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中心规定及时调整。

(一)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基本缴存比例仍为单位12%,个人9%;新开户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最低不得低于5%;确有实际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在5-12%的范围内选择适当比例,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存部分,缴存比例统一为10%。

本文标签: 缴存  比例  单位  住房公积金  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