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秦皇岛不动产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业务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27 08:10:13作者:佚名

秦皇岛不动产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业务指南

  一、办理程序

  取号→登记→缴费→领证

  二、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委托书

  3.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5.主债权合同

  6.抵押合同

  7.预告登记证明(已做预告登记)

  8.标的物价值认定的协议或评估报告

  9.抵押权人和前顺位抵押权人知悉办理顺位抵押的声明

  10.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1.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经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

  12.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13.公示的工商登记信息

  14.其它必要材料

  三、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四、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个人住宅抵押试点窗口为立等可取)

  五、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海港区迎宾路89号

  电话:0335-3650875

本文标签: 顺位  住宅  集体企业  大会决议  立等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