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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1年扬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2-09-22 01:58:37作者:未知

扬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1年扬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实行年度缴费制度。

  (一)个人缴费标准

  1、普通城乡居民。普通城乡居民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40元/人。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的除外)。

  2、学生儿童。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6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在本市范围内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在取得学籍并按期足额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自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在外地已经参保且在待遇期内,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从2022年起,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支付标准与各校实际参保缴费率挂钩,按每个年度不高于65元/人标准,实行差别支付。

  (二)财政补助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2022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100元人(从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缴费)。

  (四)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经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身份认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本文标签: 城乡居民  医保  标准  年度  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