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高邮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高邮医保缴费规定)

更新时间:2022-09-22 01:55:42作者:佚名

高邮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高邮医保缴费规定)

  即日起,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开始啦!具体怎么缴?缴费标准是多少?注意事项有哪些?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

  (二)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三)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非就业人员;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年度缴费标准

  普通城乡居民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 440 元/人; 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 260元/人,与普通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三、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四、待遇享受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缴费方式

  1、线下缴费

  (1)统筹区内农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各经办银行网点;

  (2)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代办点。

  在校学生由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统一代征。

  2、线上自助缴费

  (1)支付宝微信直接扫码支付

  (2)自助终端缴费。指缴费人通过税银POS机等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相关缴费。

  六、特殊人群财政资助

  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

  七、注意事项

  1、在非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将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无待遇等待期,且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待遇截止时间统一为2022年12月31日;

  2、非本市户籍人员的非就业人员需在本市取得居住证;

  3、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

  4、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的除外)。

  咨询电话:0514-84601050

  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本文标签: 待遇  在校学生  参保  城乡居民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