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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退伍安置流程(扬州退役士兵安置)

更新时间:2022-09-21 23:11:45作者:佚名

扬州退伍安置流程(扬州退役士兵安置)

  受理流程

  1、移交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2、接收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3、安置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文标签: 士兵  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  部队  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