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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五类车专项整治内容(五类车整治工作情况)

更新时间:2022-09-21 17:35:44作者:未知

扬州五类车专项整治内容(五类车整治工作情况)

  市区各大队将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车辆,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守候伏击和缉查布控、常规勤务和铁骑勤务相结合等方式。针对夜间非法上路的改装“炸街”车,各大队将通过深入摸排、分析研判,适时组织开展夜查行动、“零点”行动,实施精准打击。

  与此同时,根据不同车辆类型,警方将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针对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按照交通违法行为的种类,该处罚的现场处罚,该扣车的一律扣车。

  (一)低速载货汽车(含农用车、变拖)(2020年12月22日—12月31日)无牌无证、逾期未检未报废、未投保交强险、闯禁区、违法载人载货、超载、私自改装等。

  (二)机动三轮车(2021年1月1日—1月10日)无牌无证、逾期未检未报废、未投保交强险、闯禁区、违法载货等。

  2、针对电动三、四轮车

  电动三、四轮车(含载货电动三轮车、搭客营运电动三轮车、封闭电动三、四轮车)(2021年1月11日—1月20日):非法上路行驶等。

  ①将根据相关要求,对载货、营运搭客的一律扣车处理;

  ②对非法上路的封闭电动三、四轮车,除驾驶人年龄超过60周岁或身体异常、特异体质等人群外(可对其进行信息登记,并做好禁止上路行驶的宣传教育工作后放行),其余一律实行扣车处理。

  3、针对改装“炸街”车,

  改装“炸街”车(含“炸街”二轮摩托车)(2021年1月21日—30日):私自改装、无牌无证、拼装、报废等非法上路行驶的。

  ①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拦截,扣车并要求恢复原状后对其进行处罚;

  ②无法现场拦截的记录车号,经查询后通知当事人到大队处理,并报交控中心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实行精准研判打击。

  4、针对移动作业车目前对其进行信息登记,并做好禁止上路行驶的宣传教育工作。

  移动作业车(含叉车、挖掘机、推土机等)(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30日):违停、非法上路行驶等。

本文标签: 四轮  无证  勤务  作业  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