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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材料(个人二手房过户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21 13:06:18作者:佚名

扬州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材料(个人二手房过户材料)

  扬州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材料

  一、婚前财产婚后约定房产共有所有权转移登记:

  1、本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5、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原件;

  6、房屋平面图。

  温馨提示: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外籍人士(含香港、澳门、台湾)购买的须出具本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

  二、夫妻离婚共有房地产约定个人独有所有权转移登记:

  1、本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离婚证及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5、房屋平面图;

  6、评估报告。

  温馨提示: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外籍人士(含香港、澳门、台湾)购买的须出具本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

本文标签: 意见书  房屋  所有权  房地产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