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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2-04-04 12:03:20作者:未知

厦门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

  厦门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

  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统一按福建省规定的标准(16%)执行。点此查看通知原文

  2021年9月-12月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一、厦门本市市民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养老保险

  ①缴费基数:1800--18379

  ②缴费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4%;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

  ①缴费基数:3676--18379

  ②缴费比例:公司缴纳比例:7%; 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

  ①缴费基数:≧1800

  ②缴费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5%; 个人缴纳比例:0.5%

  4、生育保险

  ①缴费基数:3676--18379

  ②缴费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7%;由单位全额缴纳

  5、工伤保险

  ①缴费基数: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即1800元

  ②缴费比例: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二、外地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养老保险

  ①缴费基数:1800--18379

  ②缴费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4%;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

  ①缴费基数:3676

  ②缴费比例:公司缴纳比例:3%; 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

  ①缴费基数:≧1800

  ②缴费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5%,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4、生育保险

  ①缴费基数:3676--18379

  ②缴费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7%;由单位全额缴纳

5、工伤保险

  ①缴费基数: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即1800元

  ②缴费比例: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本文标签: 比例  基数  全额  公司  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