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南通加快餐饮行业复工复业的通知(餐饮业复工复产)

更新时间:2022-09-20 19:15:15作者:未知

南通加快餐饮行业复工复业的通知(餐饮业复工复产)

  基本复工条件

  1. 必须建立信息告知制度。让每个员工知晓全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通知返宁员工在“宁归来”平台上填报健康信息表,取得相应的健康码。

  2. 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单位疫情防控组织,提交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对于员工10人以下经营单位,应提交“信息告知确认书”)、员工健康信息表和排查情况总体情况表后,进行报备方可复工复业。未备案的单位不得复工复业。

  3. 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照。

  4. 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企业,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5. 对于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必须在入口处设立临时隔离区域。

  6. 必须备好测温计及五天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用餐人员管理

  1. 用餐人员原则上要凭在“宁归来”平台上获得的绿色健康码进店消费。

  2. 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区指挥部或区指挥部指定机构报告。

  3. 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不戴口罩拒绝进店。

  4. 用餐人员进店要文明就餐,保持间距,不大声喧哗,不近身敬酒,不在餐厅闲聊、打牌等。

  5. 建立用餐人员可溯源制度,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现金支付需进行实名登记。

  从业人员管理

  1. 从业人员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区指挥部或区指挥部指定机构报告。

  2. 强化单位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

  3. 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4. 加强外出采购人员的工作行程和所有员工八小时外的行程管理,不去或尽量少去人员易集聚场所。

  营业场所管理

  1. 明确相关标识。

  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2. 规范就餐安排。

  减少桌椅摆放,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大堂食客同向相坐,大堂内圆桌顾客也须避免面对面而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

  3. 避免交叉感染。

  商务宴请必须实行分餐分食制。

  4. 及时消毒清洁。

  每桌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10分钟后再安排下一批次顾客。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顾客应餐前洗手。

  5. 确保室内通风。

  定期开门、开窗,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餐饮单位不得营业。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的单位,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

  6. 加强电梯管理。

  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共电梯。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并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戴口罩、不交谈,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

  采购和加工管理

  1.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2. 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

  3.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饪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4. 对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送餐人员在取餐、送餐时,应采取不接触的方式。

  5. 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落实管控和服务责任

  1. 落实主体责任。

  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

  2. 落实分区分类管理责任。

  在严格落实区、街道和社区属地管理责任的前提下,各区可以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统筹安排好限上和限下餐饮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复业。

  3. 落实监管和服务责任。

  市市场监管、卫健、商务等部门要加强督导和服务指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快推动各项政策落地,指导、帮助企业更好复工复业。

本文标签: 单位  顾客  指挥部  人员  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