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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 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

更新时间:2022-09-19 21:33:14作者:佚名

青岛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 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担保

   担保机构依照本办法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提供担保服务,借款人根据担保法律法规提供反担保。依借款人意愿可采取以下方式:

  ➤保证人方式

  保证人应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或本市户籍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6个月(截至贷款申请日)以上的在职职工且保证人数1人(含)以上。保证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应不低于贷款担保责任期。保证人每人保证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房屋抵押

  采用房屋抵押方式提供反担保的,所抵押房屋须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产权清晰,按有关规定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评估值不低于贷款额度(企业借款人应提供具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并征得房屋产权人以及同住人同意。

本文标签: 保证人  借款人  房屋  青岛  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