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江阴退休年龄不满两年延长领取失业金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9 16:48:44作者:佚名

江阴退休年龄不满两年延长领取失业金办理指南

  一、项目名称: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两年延长领取失业金办理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大龄失业人员申请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限相关事项的通知》(澄人社[2011]8号)

  三、受理条件:

  江阴市户籍的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当月起,可以申请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

  1.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含2年);

  2.本次失业前实际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

  3.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不包括前次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

  4.有求职愿望,非本人原因未实现就业;

  5.家庭生活困难(身体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或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家庭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

  四、申请材料:

  1.《江阴市大龄失业人员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申请表》(居住地村(社区)进行登记,加盖村(社区)公章),收原件(1份);

  2.户口簿,验原件;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五、办结时限:

  10日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待遇  江阴市  原件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