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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

更新时间:2022-04-04 03:01:21作者:佚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

  一、适用情况

  参保人新就业地为厦门,原就业地为福建省外地区,即为跨统筹地区流动,则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1.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厦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

  

  (二)线下办理

  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单位参保人员至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参保人员至户籍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办理材料

  根据人社厅发〔2020〕111号文件要求,我市已进一步精简转入申办材料,参保人无需再返回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按下述情况提交申请材料:

  (一)线上办理

  无需提交材料,在线申请即可。

  (二)线下办理

  转入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类型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下同。);

  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的需提供。证件类型同上。);

  申请人本人的户口簿原件。(经办机构如在规定经办时限内,在公安部门提供的共享信息系统中无法查询到户口本详细信息的,仍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户口本。)

本文标签: 参保  厦门  申请人  原件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