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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04 00:21:56作者:佚名

宁夏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一、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是指《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已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目前没有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未办理失业登记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补助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缴费满1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缴费6个月(含)以上不满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为1195.2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为1123.2元。

  2、缴费6个月以下的参保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为747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为702元。

  三、实施期限:

  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期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

  注: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前,请失业人员到社会保障卡制卡银行(见社会保障卡左上角)任意网点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确保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四、怎么领取:

  1、可凭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提供就业服务。

  ①失业人员失业前参保单位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的请到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二楼窗口办理申领。

  联系电话:0951-6032928

  地址:兴庆区胜利街1214号(银川汽车站西门对面)

  市内乘坐102、12、23、37、45、312路公交车到汽车站西门。

  ②失业人员失业前参保单位在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宁东基地的分别到当地经办机构申领,具体如下: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51-8019677

  地址:永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51-8080126

  地址: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厅

  灵武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51-4652800

  地址:灵武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0951-3093323 3093659

  地址:宁夏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

  2、线上申领方式

  申领者打开“我的宁夏”App后,先点击个人用户登录,再点击首页“更多服务”中的“就业服务”,然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申领后,由后台审核人员审核,审核成功后将进行核定操作。申领者可以选择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也可以输入其他银行账户。审核通过且经本人核定成功后,就业部门将于次月向申领者发放失业补助金。

本文标签: 失业人员  补助金  参保  贺兰县  永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