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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助企纾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服务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8 03:55:32作者:佚名

无锡助企纾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服务指南

  一、服务事项: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

  二、适用范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三、办理类型:直接办理

  四、办理流程:符合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全部税费

  五、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六、责任处室:收入核算科

  七、经办单位:各市(县)、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八、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自行申报享受,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九、咨询电话:12366

  注:

  (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

  (2)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3)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销售额确定;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首个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本文标签: 销售额  制造业  企业  万元  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