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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人才贡献奖励政策 相城区人才贡献奖励政策文件

更新时间:2022-09-17 05:00:42作者:佚名

相城区人才贡献奖励政策 相城区人才贡献奖励政策文件

  人才贡献奖励政策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相城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中连续从业满1年,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超过1.5万元的上述各类人才,可享受贡献奖励政策。

  根据适用对象类别,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资金:

  1.A、B类人才和通过苏州市审核的F类人才,最高给予上年度所形成的市级及以下地方财力同等数额的奖励资金;

  2.C类人才和未通过苏州市审核的F类人才,最高给予上年度所形成的区级及以下地方财力同等数额的奖励资金;

  3.D类人才和E类第⑴类别人才,最高给予上年度所形成的区级及以下地方财力80%同等数额的奖励资金。

  奖励资金按照发放标准原则上于下一年度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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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人才  资金  数额  财力  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