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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2023 海口社保补交政策

更新时间:2023-04-01 00:55:34作者:未知

海口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2023 海口社保补交政策

  海口社保一次性补缴

  1、医保补缴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的,可以一次性缴纳余期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缴费年限后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标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标准以补缴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确定。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可以一次性缴纳十年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费后,按照本条例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费的缴费标准,按照缴费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确定。

  2、养老保险补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后续缴。如果向后续缴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累计缴费年限还是未满15年的,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再办理退休。

本文标签: 基本医疗保险  年限  标准  补偿费  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