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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征信哪些情况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更新时间:2022-09-16 17:17:33作者:未知

西安征信哪些情况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出现以下情况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与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账户状态为呆账的不予受理;

  出现账户因涉嫌套现、多次逾期、债务纠纷原因导致状态为冻结的,待状态恢复正常后予以受理;

  贷款信息有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的不予受理;

  信用卡信息近2年内有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的不予受理;

  同一人征信报告中的贷款信息与信用卡信息逾期记录不合并计算;

  借款人与配偶征信报告逾期记录不合并计算。

  温馨提示:西安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个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期限(当前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规定期限的,已完成转移接续后,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已婚的须夫妻双签;

  (四)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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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缴存  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  住房  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