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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家属随军户口迁入办理指南(桂林市户口迁移政策)

更新时间:2022-09-15 11:39:04作者:佚名

桂林家属随军户口迁入办理指南(桂林市户口迁移政策)

  桂林市家属随军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线上办理方式:点击此处办理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大厅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时限:网上审核2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表格:

  收费金额:0元

  办理时间: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现役军人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军落户,需持有效证件、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获批准后,凭《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再持《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办理迁入登记。区内户口迁移实行网上审批,免开具《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

  准备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军人身份证

  3.*军(士)官证

  4.*结婚证

  5.*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签发的《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原件)和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6.有随迁子女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7.*入户人居民户口簿

  8. *入户人居民身份证

  9.*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本文标签: 星期  人居  部门  户口迁移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