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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4 22:00:31作者:未知

汕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汕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须同时提供参保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汕尾市人社局电话:0660-12333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

  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标签: 参保  汕尾  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