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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残疾人补贴资金安排(韶关市残疾人电费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2-09-14 08:45:07作者:佚名

韶关残疾人补贴资金安排(韶关市残疾人电费优惠政策)

  ➤韶关残疾人补贴资金安排: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分担比例,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按规定从一般公共预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彩票公益金计提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省财政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以下简称“省补助资金”)由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省福利彩票公益金计提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2/3;珠三角地区自行承担本地所需全部资金。

  (三)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应根据当地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残疾人人数、发放标准、负担比例以及滚存结余等有关数据,科学合理编制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预算。

本文标签: 残疾人  资金  两项  公益金  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