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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2021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流程

更新时间:2022-09-13 20:13:31作者:佚名

清远市2021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流程

  如未注册,先完成注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清远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机构均选择为户籍、居住证(须提供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学生)、服役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居住证(须提供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学生)、服役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居住证所在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2021年4月12日至4月21日,第二阶段2021年6月15日至6月24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须知”。

  二、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材料按受理机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审核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和受理。

  清远市各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择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网报后,均需及时留意现场审核受理机构官方网站发布的现场审核信息和注意事项。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符合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单(成绩单未显示上述学科成绩或无法辨析的需考生自行提供由学校出具相关说明)原件和复印件。

  (5)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6)驻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现场审核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以各认定机构官方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证件照片

  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特别提示:证件照片要求实际尺寸大小为38mm*30mm,且为正规冲洗类证件照片,不得使用打印类照片。

  7.其它证书

  (1)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类。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本文标签: 申请人  原件  机构  教师资格  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