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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03 06:07:24作者:佚名

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1、政策措施: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的,享受政府就业见习补贴。

  2、服务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

  3、见习期限:3-12个月。

  4、补贴标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包括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500元/人年(不满一年按40元/人月计算),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15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由财政承担2/3(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用全额补贴。

本文标签: 管理费用  生活费  保险费  人月  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