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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茂名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及流程

更新时间:2022-09-12 09:45:02作者:未知

茂名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茂名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对象

  在茂名市中心城区自主创业,具备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的初创企业。

  二、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吸纳就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初创企业是指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在乡村经营的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

  3、初创企业可按年度提出申请。首次申领此项补贴,以申请时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用工人数核发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本文标签: 企业  法定代表人  人数  茂名市  股东